跳到主要內容

Class與Instance的本質

前幾天看到王克明寫的物件 (Object) 的媽媽是 類別 (Class)?,本來以為大家都很瞭解。沒想到昨天就有人問我一個問題,他說:child instance如何存取parent instance的屬性。
我回答說:要存取parent class的屬性必須是static,否則就把parent做成singleton物件。
他又說:parent instance可能有多個,不能做成singleton。

這下我真的傻眼,因為這實在是本質上的錯誤。Class是沒有實體的東西,所謂的class variable事實上需要實體來儲存於記憶體之中。換一個角度想,Parent Class產生出多個instance,child那可能知道要存取那一個?就算用shared memory也辦不到。而物件導向分析的一個根本精神就在於子類別能夠完全取代父類別,如果有子類別需要存取父類別的情況,就是設計上的錯誤。

簡而言之,要看穿Instance的本質也不過就是一堆machine codeClass不過是一堆定義所有的變數或屬性,都必須依附於實體之上,包括static變數,只是static變數由系統處理掉。

留言

匿名表示…
請參見GOF的Prototype pattern, class與instance的界限是可以被打破的.

了解這樣的變化, 您就可以看到一種不一樣的世界, 例如NullObject的活用, 就是把class與instance看成一致的作法.

P.S.一個object同時會有super class與sub class的instance, 取instance of super or sub class應該是和class等級變數無關的.
匿名表示…
感謝同人的意見 ,如果您仔細向前看,就會看到小弟推薦您的Blog。

Prototype Pattern我知道,您可能誤會小弟的意思,今天的問題是在設計時弄錯方向,要用Child呼叫Parent。雖然我自己一直很推崇Refactoring,但如同侯俊傑所言,具有良好設計仍是開發程式所必須。

雖然說OOP不要從程式語言中學習,但我是從C++和Java中學的,才疏學淺,請勿苛求。這部份就不要太深究,畢竟我不是William老大,對於理論不求精,實務上夠用就好。您如果知道在下每天接多少電話,處理多少雜務,相信您會認為在下已經很努力在學習。
匿名表示…
補充一下,我有一篇Null Object PatternPrototype Pattern就比較為一般人所熟知。
匿名表示…
請參考敏捷軟體開發:原則、樣式及實務第10章 LSP:Liskov替代原則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自然人憑證讀卡機驅動程式

鳥毅用的是第一代的自然人憑證讀卡機,EZ100PU(後來有同事買EZmini可以讀SIM卡似乎更好),每年報稅時用一次。 本來只是要申請些政府業務,一時之間找不到光碟,沒想到在 驅動程式下載 居然看到Linux和Mac的驅動程式,剩下的就是政府單位的網頁和程式應該改版了吧!!!

DBeaver 介面語言

DBeaver是我個人頗常用的一套跨平台Database管理工具,最近升級後發現Windows版本居然變成簡體中文,而且無法切換為英文。

如何將較高版本SQL Server複製到低版本SQL Server (降級為舊版)並保留權限及資料庫圖表

一般若是要將SQL Server裡的Database轉往其他Server時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備份(Backup)後再還原(Restore),或者是䣃離(detach)後附加(attach)。 但是很不幸地,若是由較低版本(e.g. 2008)到較高版本(e.g. 2012)要怎麼辦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