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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東芝微軟戰記

今天有位朋友問我,要買不含OS的NB,可不可以退錢?讓我想起有名的東芝微軟戰記,因為完整中文版很難找,所以全文轉貼至此,若譯者 SunnyDavis.bbs@bbs.ntu.edu.tw (桑妮戴維斯)覺得不妥請告知。
[Articles] (fwd) IMB notebook R31 & X24 (東芝微軟戰記--轉載)
[Articles] (fwd) IMB notebook R31 & X24 (東芝微軟戰記2--轉載)
[Articles] (fwd) IMB notebook R31 & X24 (東芝微軟戰記3--轉載)
[Articles] (fwd) IMB notebook R31 & X24 (東芝微軟戰記4--轉載)
英文原文:Toshiba/Microsoft Saga
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翻譯開始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對於將要購買電腦,但不想使用微軟視窗的人有所
幫助。簡單的說:

●目前市面上幾乎絕對不可能購買到沒有安裝微軟視窗作業
系統的PC個人電腦。
●只要您不同意微軟的軟體使用者授權同意書中的條款限制
的話,該授權書中明文允許您將該軟體退還,並退費給您。
●雖然很辛苦,但是還是有可能將視窗退貨,並讓電腦廠商
退錢給您。(至少在澳洲的東芝可以)

1998年2月2號我向Cybernet Systems購買了一台東芝的筆記型電腦,店
員尼克史塔克是一位對Linux使用者很友善的人。我自己是Linux忠實的
使用者,所以我不想花錢購買一套微軟視窗作業系統,因為對我來說完
全沒有用。不幸的是,尼克告訴我說,我不可能買到任何一套電腦是沒
有包含微軟視窗作業系統在內的,當然這包括我想買的東芝筆記型電腦
在內。

當我拿到電腦時,我注意到有一份「微軟軟體使用者授權同意書」,其
中記載,我可以不同意這份授權,而且如果我不同意這些條款,我可以
與電腦的製造商聯絡,以詢問關於退還該軟體以退費的手續。看來這正
是我想要的,因此我與澳洲當地的東芝聯絡,電話上的人叫做孔恩卡倫
那史塔西斯。

孔恩顯然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人要將軟體退貨並要求退款的,因此我花了
一點時間向他解釋我的意思。「我要把微軟視窗作業系統退還給你們,
然後請你們把這個軟體的錢退給我。」「我們沒有這種服務。」「但是
隨你們產品附的授權同意書中說你們可以。」於是孔恩叫我用書面的方
式解釋我的要求,並要我隨信附上購買該電腦的發票影本,然後他會看
看該怎麼辦。

於是我寄了下面這封信給他:

寄件人:
澳洲NetCraft公司
黑木市5051 郵政信箱390號
電話: 08 8370 3650
傳真: 08 8278 8325

1998年2月2日

收信人:
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先生收
東芝
荷透廣場5號
阿狄來迪 SA 5000

孔恩先生鈞鑒:

今天與您電話聯絡中提到,我購買了一台貴公司的東芝
Satellite Pro筆記型電腦,其中包含了一套已安裝的微軟視
窗95作業系統軟體。隨電腦附的「微軟軟體使用者授權同意
書」中註明下列的部份:

如果您不同意本授權書中的條款,本電腦製造商
與微軟公司拒絕將本“軟體產品”授權給您。這
時您將無權使用或拷貝該“軟體產品”,您應該
立刻與電腦製造商聯絡,詢問關於退還該未使用
之軟體並退費的手續。

我不同意微軟視窗95使用者授權書中的條款,我願意把軟體
退還,並要求退費。請您告訴我退還軟體的手續。

如您要求,隨信附上購買貴公司筆記型電腦的發票影本。

祝安

傑佛瑞 D. 班耐特
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

孔恩告訴我雪梨方面指示,東芝非常願意讓我將整台筆記型電腦退貨,
並給我全額退費,但是無法讓我只退貨微軟的軟體部份。我向他解釋我
沒有辦法接受,因為軟體的授權同意書中特別明白的表示,我可以只退
還軟體。可惜很顯然的,東芝跟微軟之間簽訂了某些合約限制東芝販賣
硬體時不准許不附帶軟體,因此他們拒絕讓我退貨。

我當然對此感到不悅,於是孔恩要我聯絡東芝產品規劃部門的勞倫斯懷
特,我就寫e-mail給他,解釋我的情況:

Date: Tue, 3 Mar 1998 16:25:06 +1030 (CST)
From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To: laurence_white@isd.toshiba.com.au
Subject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勞倫斯先生鈞鑒:

貴公司阿狄來迪服務處的孔恩先生說,關於退還隨我購買電
腦所附的微軟軟體一事,我應該與您聯絡。

今年2月2號,我購買了一台貴公司的Satellite Pro筆記型電
腦,其中附了一份微軟的視窗95軟體。隨電腦附的「微軟軟
體使用者授權同意書」中註明下列的部份:

如果您不同意本授權書中的條款,本電腦製造商
與微軟公司拒絕將本“軟體產品”授權給您。這
時您將無權使用或拷貝該“軟體產品”,您應該
立刻與電腦製造商聯絡,詢問關於退還該未使用
之軟體並退費的手續。

我不同意微軟的軟體使用者授權書中的條款,因此我並沒有
使用該軟體,而且我已將該軟體自硬碟中完全清除,並未留
下任何備份。

現在我願意把這未使用的軟體退還,並要求退費。請您告訴
我退還軟體以及退費的手續。

祝安

傑佛瑞 D. 班耐特 (geoffrey@netcraft.com.au)
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
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geoffrey/
Red Hat Linux Resellers: 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redhat/

結果,勞倫斯的說法與孔恩一模一樣,我可以把整台筆記型電腦退貨,
但是不能只退貨軟體的部份:

Date: Thu, 05 Mar 98 10:08:40
From: "勞倫斯懷特" <laurence_white@isd.toshiba.com.au>
To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Subject: Re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傑佛瑞您好︰

我是東芝的產品部經理,負責所有的筆記型電腦。

您拿到的軟體使用者授權書,只是一份普通的微軟文件,由
電腦製造商提供給您作為您購買您作業系統的證明。

如您所見,同意書中載明您必須與電腦製造商洽詢,東芝的
回覆是不能對作業系統的部份退費。

微軟公司要求東芝簽下合約,強制東芝公司必須購買合法的
作業系統軟體,而且東芝公司無法要求微軟公司退費。

我希望您能了解我們的處境。東芝在生產每台電腦的同時就
必須付錢給微軟,而且不能要求微軟退錢,因此我們也無法
退錢給您。

如果我們將作業系統的部份退錢給您,我們東芝是無法向微
軟做此要求的。

希望這樣可以解釋我們與微軟公司之間的處境。

祝安

勞倫斯懷特

第一次不成功沒關係,所以我又再繼續嘗試向他解釋,為什麼他拒絕退
費的理由是沒有道理的:

Date: Thu, 19 Mar 1998 02:26:22 +1030 (CST)
From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To: laurence_white@isd.toshiba.com.au (勞倫斯懷特)
Subject: Re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勞倫斯你好:

關於退還未使用的微軟軟體一事,謝謝您的回覆。雖然我能
理解東芝的處境,但我無法接受這樣的回答,原因稍後我會
解釋。所以在此我再度要求您
提供我如何將這套未曾被使用過的微軟軟體退還給東芝,以
及辦理退費的手續。

您來信提到:

> 傑佛瑞您好︰
>
> 我是東芝的產品部經理,負責所有的筆記型電腦。
>
> 您拿到的軟體使用者授權書,只是一份普通的微軟文件,由
> 電腦製造商提供給您作為您購買您作業系統的證明。

我不知道這與我有什麼關連?當然這份軟體使用者授權書是
我購買的證明,但是也不僅止於此。這套軟體必須在我同意
授權書內的條款限制後才會被授權給我。當時我已經拒絕那
些條款,因此根據該授權書,我不能使用或拷貝這份軟體,
並且應該退貨並獲得退款。

在這份使用者授權同意書中,很清楚的載明電腦製造商(也
就是東芝)以及微軟拒絕將該軟體授權給我使用,而且我應
該要與東芝聯絡要求退貨並退費的手續。

> 如您所見,同意書中載明您必須與電腦製造商洽詢,東芝的
> 回覆是不能對作業系統的部份退費。

東芝現在或許不願意把作業系統的部份退費給我,但是上個
月我剛買的東芝電腦裡所附給我的使用者授權同意書中,卻
沒有提到說東芝可以拒絕我退費的要求。

如果東芝不願意將我不要的軟體退費給我,那麼東芝一開始
就不應該給我一份同意書,裡面寫說我可以將軟體退費。

> 微軟公司要求東芝簽下合約,強制東芝公司必須購買合法的
> 作業系統軟體,而且東芝公司無法要求微軟公司退費。

東芝與微軟之間的協議與我無關。

而在我、東芝、以及微軟之間這份同意說上說我可以退還產
品並獲得退費。至於東芝是否能從微軟公司獲得退費,那根
本不關我家的事。

> 我希望您能了解我們的處境。東芝在生產每台電腦的同時就
> 必須付錢給微軟,而且不能要求微軟退錢,因此我們也無法
> 退錢給您。
>
> 如果我們將作業系統的部份退錢給您,我們東芝是無法向微
> 軟做此要求的。
>
> 希望這樣可以解釋我們與微軟公司之間的處境。

我完全了解你們的處境。但是既然東芝願意和微軟簽約,每
當東芝生產一台筆記型電腦,東芝就要向微軟買一套軟體,
那麼當然就表示說,如果我不想跟東芝買這套軟體,你們自
己願意負擔這套軟體的成本。

當然我相信,東芝藉由這種一台電腦一套軟體來向微軟購買
的方式所獲得的折扣,一定遠大於要退費給我的錢。如果不
是的話,也許東芝就應該重新考慮跟微軟之間的協議了。

我期待您的回信。

祝安

傑佛瑞 D. 班耐特 (geoffrey@netcraft.com.au)
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
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geoffrey/
Red Hat Linux Resellers: 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redhat/

他顯然對我的爭辯不高興了:

Date: Thu, 19 Mar 98 09:38:15
From: "勞倫斯懷特" <laurence_white@isd.toshiba.com.au>
To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Subject: Re[2]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傑佛瑞先生:

東芝非常歡迎您將整台電腦帶到當初購買的地方退貨並且退
費給您。我們不願意只賣電腦硬體給您。

如果您對此還有任何疑問,那麼您必須與我們的法律部門聯
絡。

祝安

勞倫斯懷特
東芝澳洲分公司

我打電話到澳洲公平與消費者協會(ACCC)去詢問,他們說像東芝這樣合
併販賣兩樣商品是合法的。於是我又打到消費者事務處,他們建議我去
找一位律師。結果我真的去找了一位法律服務協會的律師,他說我可以
到地方法院按鈴申告,而且我多半能勝訴。但是萬一敗訴,那我必須負
擔對方的費用(到雪梨的來回機票與食宿)。我當然絕對不願意冒這個
風險,所以我決定放棄。
不過這時,我當初所買的那款筆記型電腦已經停產了(此時距我當初購
買大約已經過了兩個月),而且新推出的後繼機種還比我當初買的便宜
$700塊。既然東芝願意讓我將整台電腦退貨,這樣明顯非常划算,他們
願意幫我把電腦昇級,還付我700塊錢! :-) 我並不是真的喜歡這個
選擇,因為我還是要付那套我不想要的微軟視窗的錢。(這是原則的問
題!)但是我實在看不出有別的選擇。

所以我聯絡尼克,他很願意把電腦退回他的配銷商,不幸的是,聽說東
芝竟然會承諾我,可以把這台已經用了兩個月,而且已經停產的電腦退
貨,而且還可以全額退費,他的配銷商非常生氣,他們要知道是東芝裡
的哪個人跟我說的。

然後我很意外的收到了一封孔恩寄來的e-mail,他寫道:

Date: Thu, 02 Apr 98 13:46:11
From: "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"
<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>
To: geoffrey@netcraft.com.au
Subject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傑佛瑞您好:

關於您對於東芝筆記型電腦中所附未使用的軟體退貨的要求
一事,目前正由本公司的一般事務部門研究當中。

在他們做出最後決定之前,他們向我問及下列與您採購相關
的問題:

1﹑班耐特先生曾說他於1998年2月2日購買該電腦。

班耐特先生向誰購買該電腦?

2﹑他是否需要看某個手冊來作決定?

3﹑在購買時,他有沒有告訴店員說他不要隨機配備的微軟
作業系統?

4﹑班耐特先生閱讀「使用者授權同意書」是否是在第一次
打開電腦電源之前?

5﹑班耐特先生曾說他「並沒有使用該軟體,而且已將該軟
體自硬碟中完全清除,並未留下任何備份。」這是如何
做到的?是什麼時候將作業系統清除?

6﹑自1998年2月2日至1998年3月3日之間,這台電腦是否曾
被使用過?如果有的話,是使用什麼作業系統?

可以的話,請您回答上述這幾個問題,我保證會儘快為您解
決此事。

祝安

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
東芝ISD

Email Add : 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
電話: 08 8223 2878
傳真: 08 8232 5022

我對於上面這些問題覺得有些奇怪,因為我已經有一陣子沒有跟孔恩聯
絡,而且我也不再要求他們要對於未使用的軟體退貨了。我回了下面的
e-mail給他們:

Date: Thu, 2 Apr 1998 15:42:33 +0930 (CST)
From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To: 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 (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)
Subject: Re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孔恩您好:


來信提到:

> 傑佛瑞您好:
>
> 關於您對於東芝筆記型電腦中所附未使用的軟體退貨的要求
> 一事,目前正由本公司的一般事務部門研究當中。

我有點被搞糊塗了,因為我要求軟體的退費已經被研究並拒
絕了三次了,每次都建議我將整台電腦退貨,而且最後一次
還跟我說,假如我還想繼續要求只退還軟體部份,就必須與
東芝的法律部門去談了。在被拒絕三次之後,我終於決定接
受你們的提議,願意將整台電腦退貨,所以我已經向我的經
銷商辦理退貨。

現在東芝是不是要重新考慮願意讓我將軟體退費了呢?如果
是的話,很好。但是如果仍然還是拒絕(將會是第四次了)
,那麼我還是接受你們給我的提議,將整台電腦退貨好了。

> 在他們做出最後決定之前,他們向我問及下列與您採購相關
> 的問題:
>
> 1﹑班耐特先生曾說他於1998年2月2日購買該電腦。
>
> 班耐特先生向誰購買該電腦?

我向Cybernet Systems (017 864 264) 的尼可拉斯史塔克購
買的。我已經在2月2日將發票影本寄給你們了。

> 2﹑他是否需要看某個手冊來作決定?

不,我沒有看某個手冊來作決定,我看了許多廣告與網頁,
並跟許多人討論後決定我要買的筆記型電腦機種。

> 3﹑在購買時,他有沒有告訴店員說他不要隨機配備的微軟
> 作業系統?

我在買電腦前已經明白的告訴店員我不要所配備的微軟作業
系統。店員當時也告訴我不可能買到沒有配備微軟作業系統
的電腦。

> 4﹑班耐特先生閱讀「使用者授權同意書」是否是在第一次
> 打開電腦電源之前?

是的,因為授權同意書中註明,如果我不同意授權書中的條
款,東芝與微軟就拒絕將該軟體授權給我,而且我可以將軟
體退貨並退款。因此,我沒有使用該軟體,而且聯絡孔恩來
安排退費。

> 5﹑班耐特先生曾說他「並沒有使用該軟體,而且已將該軟
> 體自硬碟中完全清除,並未留下任何備份。」這是如何
> 做到的?是什麼時候將作業系統清除?

我清除作業系統的方法是,先接上磁碟機,插入Red Hat
Linux開機磁片,打開電腦電源,清除掉硬碟上所有的區間,
然後安裝Linux。我是在拿到電腦的當天做的。

> 6﹑自1998年2月2日至1998年3月3日之間,這台電腦是否曾
> 被使用過?如果有的話,是使用什麼作業系統?

是的,從我拿到這台電腦後,它就一直被使用著。所使用的
作業系統是Red Hat Linux。

> 可以的話,請您回答上述這幾個問題,我保證會儘快為您解
> 決此事。

謝謝。

傑佛瑞 D. 班耐特 (geoffrey@netcraft.com.au)
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

接下來的第二天我收到孔恩的回信:

Date: Fri, 03 Apr 98 13:14:32
From: "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"
<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>
To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Subject: RE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傑佛瑞您好:

東芝的一般事務部門對於您要求對未使用之微軟軟體退貨及
退費一事已作成決定。

東芝願意提供您$110.00的退款以退還您所不要的配備軟體。

請您確認對是否願意接受提供的退款,則我們將可以進行適
當的程序來解決這件事情。

祝安

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
東芝ISD

Email Add : 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
電話: 08 8223 2878
傳真: 08 8232 5022

既然這正是我想要的,所以我回信:

Date: Fri, 3 Apr 1998 16:21:43 +0930 (CST)
From: "傑佛瑞 D. 班耐特" <g@netcraft.com.au>
To: 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 (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)
Subject: Re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> 傑佛瑞您好:
>
> 東芝的一般事務部門對於您要求對未使用之微軟軟體退貨及
> 退費一事已作成決定。
>
> 東芝願意提供您$110.00的退款以退還您所不要的配備軟體。
>
> 請您確認對是否願意接受提供的退款,則我們將可以進行適
> 當的程序來解決這件事情。

孔恩您好:

好極了。請告訴我接下來該怎麼做。

祝安

傑佛瑞 D. 班耐特 (geoffrey@netcraft.com.au)
澳洲NetCraft公司電腦系統管理者
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geoffrey/
Red Hat Linux Resellers: 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redhat/

日子一天天過去,我打電話給孔恩問問看我的錢的事情進行的怎樣了。
他解釋說在大公司裡,像為了把微軟的軟體退貨,付錢給客戶的這種怪
事,可以花上好久來處理。稍後我收到他的e-mail:

Date: Thu, 07 May 98 14:51:43 +1000
From: "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"
<kon_karanastasis@tap.toshiba.com.au>
To: <geoffrey@netcraft.com.au>
Subject: 退還未使用之軟體

傑佛瑞您好:

我已經追查過您退款支票的進度。

我目前還不能給您一個確切的日期,不過我想我已經把您的
優先等級提高了。

我希望應該可以在兩個禮拜內解決。

祝安

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

Email : Kon_Karanastasis@isd.toshiba.com.au

然後,我等待的e-mail終於來了:

Date: Thu, 21 May 98 10:46:44 +1000
From: "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"
<kon_karanastasis@tap.toshiba.com.au>
To: <geoffrey@netcraft.com.au>
Subject: 退款支票

傑佛瑞您好:

您的退款支票已經到達阿狄來迪了。

您可以將微軟視窗所有相關的文件與軟體帶到荷透廣場5號我
們的辦公室,並領取您的支票。

祝安

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

我沒有立刻去領那張支票,因為我正好出門參加Linux Expo,但是當我
回來後也並不特別急著去領這張支票,因為重要的是原則,而不是錢。
七月的聚會中,在一些LinuxSA會員的擁簇下,我終於在8月10號到東芝
領了這張支票。

各位請看這邊,我現在有一張東芝所開$110塊的支票,是由將一套沒用
的微軟視窗退貨所得到的退費!掃描的支票圖片在:
http://www.netcraft.com.au/geoffrey/toshiba-cheque.jpg

非常感謝:

●保羅艾許頓(Samba名人):保羅在一月的時候告訴我,當我
購買筆記型電腦的時候,要先看微軟的軟體使用者授權同意
書,並且注意其中關於退費的部份。
●孔恩卡倫那史塔西斯(東芝):對我這個不尋常的要求耐心
以待。
●尼克史塔克(Cybernet Systems):從頭到尾都很客氣。

非常不感謝:

●勞倫斯懷特(東芝):三次拒絕我要求東芝履行他們隨電腦
給我的授權同意書上的條文。

如果有人也想要做類似的事,我想重點是:

●察看授權同意書的內容,尋找一段文字類似於︰「如果您不
同意本授權書中的條款,本電腦製造商與微軟公司拒絕將本
“軟體產品”授權給您。這時您將無權使用或拷貝該“軟體
產品”,您應該立刻與電腦製造商聯絡,詢問關於退還該未
使用之軟體並退費的手續。」

●當您購買電腦之後的第一件事,先從磁片開機,清除掉微軟
視窗的硬碟區間。如果您由微軟視窗開機,就算只有一次,
都會有可能被視為已經接受同意書。為了防止之後的之爭執,
您最好在店裡售貨員的見證下就把硬碟區間清除。

●立刻與電腦製造商聯絡,表明您不同意授權同意書上的條款,
並且要求告知將微軟視窗作業系統軟體退貨並退費的手續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翻譯結束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在我貼完後,jserv老大指出,有些NB廠商是可以接受不含OS,可退還此費用,
不需要Windows的朋友在購買前得先問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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