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Qing的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常見的錯誤,深深感到在下實在是駑鈍之材,從來沒寫過超過1000行的class。Thinker說有萬行的Mpeg player class,天呀,想到就會瘋掉;如果是我來寫,大概會分出100個class吧:P
記得大學時看過一本Fortran的入門書(作者好像是林維甫),寫到每個function的大小依語言不同,但差不多在50行以內是合理。後來又看到Refactoring都強調class的重構,因此都習慣寫很多個class把具耦合性的部份抽離成獨立的class。
最近在寫個資料轉檔的程式,同中求異加上異中求同,前前後後extract class和merge class不知幾次,最後總長度差不多三千行,可是每個class都兩三百行左右,看來我在程序寫作果然是肉腳呀XD
記得大學時看過一本Fortran的入門書(作者好像是林維甫),寫到每個function的大小依語言不同,但差不多在50行以內是合理。後來又看到Refactoring都強調class的重構,因此都習慣寫很多個class把具耦合性的部份抽離成獨立的class。
最近在寫個資料轉檔的程式,同中求異加上異中求同,前前後後extract class和merge class不知幾次,最後總長度差不多三千行,可是每個class都兩三百行左右,看來我在程序寫作果然是肉腳呀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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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可以比 Super Large Class 了吧?!
我都要瘋了, "天才"(或者是無敵的丁丁啊?) 才有辦法維護這樣的 code 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