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說從中華民國9X年開始,"呈"表示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使用,因此"呈核"都得改為"陳核"。
但是問題來了,"陳董事長簽",是陳(姓)董事長簽(動詞)一件文,還是陳(動詞)董事長簽呈(名詞)呢?
公文力求清楚,這種改革不合理,公文真難寫呀!
參考資料:
主計法規及其延伸規定第二次工作會議議程
公文寫作與品質
基本公文注意事項
但是問題來了,"陳董事長簽",是陳(姓)董事長簽(動詞)一件文,還是陳(動詞)董事長簽呈(名詞)呢?
公文力求清楚,這種改革不合理,公文真難寫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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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計法規及其延伸規定第二次工作會議議程
公文寫作與品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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